良法善治,民之福祉。十八大以来,中国立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步入快车道。截至6月底,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修改法律59件,废止有关法律的决定1件,作出法律解释9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34件,共计103件,其中有不少是与老百姓休戚相关的民生立法。从加强私权保障的民法总则,到开启全面二孩时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从捍卫舌尖安全的食品安全法到为“民告官”撑腰的行政诉讼法,一部部承载民生期盼、回应百姓诉求的法律正在悄然改变着你我的生活……

新时代的私权保障宣言书

2017年3月,有着民事法律体系“小宪法”之称的民法总则完成立法,开启了我国的民法典时代。这部系统规定我国民事活动基本规定和一般性规则的法律,确立了公民社会生活的“总规矩”,强化了对私权的保护,让公民的权利进一步从宪法的高度落到民法的实处。10月1日,这部法律就要正式实施了,重点已划好,快来温习吧。

你还有这些权利

民法总则首次明确个人信息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受保护,重拳出击诸如“人肉搜索”,非法侵入他人网络账户,贩卖个人信息导致网络、电信诈骗猖獗等现象。

首次在法律上确认一般人格权、隐私权;首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受到法律平等保护;明确胎儿拥有继承权;首设成年人监护制度,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将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民事权利纳入法律保护体系等等。

“熊孩子”八岁要担责

生活中,一些熊孩子偷偷用父母手机买游戏装备的案例时有发生,孩子的行为算不算数?根据民法总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从十周岁下调到八周岁,这意味着,从10月1日起,8岁以上的孩子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家长们,要重视啦!

让见义勇为不再犹豫

“路见不平一声吼,紧急关头显身手。”见义勇为是良好社会风尚的体现,但见义勇为者遭遇不公却时有发生。为此,民法总则为见义勇为行为披上“保护衣”,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为“民告官”撑腰

“民告官”难,是中国社会长期以来面临的一道现实难题。2015年,创设“民告官”制度的行政诉讼法在实施20多年后重新修改出台,瞄准行政诉讼实践中饱受诟病的“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等老大难问题,设立了许多操作性很强的制度设计,为“民告官”撑腰。

新法实施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成为法定义务。从多地晒出的数据看,新法实施后,“一把手”出庭率明显提升。2016年4月,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出庭应诉一起村民不服贵州省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诉讼案件,成为全国首例副省长出庭应诉的行诉案件。

新法还作出诸多硬性规定“为民撑腰”:老百姓可以口头起诉;对行政机关干预法院立案“说不”;跨区法院打破行政案件“主客场”;行政机关不执行司法裁判将被追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可拘留直接责任人,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责……

数据显示,新行诉法实施一年,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同比上升近6成,老百姓胜诉率大幅提升。

全面开启二孩时代

2015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自此,在中国实施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退出历史舞台。

在新法启动实施的2016年,全国住院分娩婴儿活产数1846万,是2000年以来出生规模最大的一年。

鉴于当前我国初育年龄已到26岁以上,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了晚婚晚育假。但利好消息是,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地,目前全国30个省(区、市)延长了产假,假期普遍达到138天至158天,其中西藏以一年产假位居榜首。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虽然删除了审议稿中备受关注的禁止代孕的条款,但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会继续按照部门规章禁止代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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