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一次性补贴将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同时,自命名之日起还要连续三年进行年度评估,被评为优秀者将获得30万元奖励。今(10)日,记者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我市出台《重庆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促进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留学生创业园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等创业载体可持续发展。

政策扶持:认定为市级享受一次性补贴60万元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109个,其中,基地侧重服务新创办3年内的市场主体,且不受群体类别限制,孵化期限为3年;而园区侧重服务特殊群体创办的具备一定规模的中小微企业,且不受创设年限限制,体现了对重点群体的精准扶持。

为助推“双创”,新出台的《办法》中,将一次性补助标准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也就是说,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一旦被认定为市级,市级财政根据场地规模、服务成效等情况,给予其6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此外,还新增了绩效奖补、承接公共创业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示范创建激励等4项扶持政策。”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人社部门还将对每个基地(园区)自命名之日起,连续3年开展绩效评估,根据年度评估结果,分别按照优秀30万元、良好20万元、合格10万元的标准,给予绩效奖补。

此外,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按50万元/户的标准,给予示范创建奖励。“《办法》提高扶持标准和扶持种类的出发点是扶优扶强,目的是让优质创业载体在政策红利的促进下更好更快的发展。”该负责人表示。

动态管理:不合格者将取消命名总量保持在160个左右

《办法》规定,每年初,由市人力社保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基地(园区)上一年度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年度评估时,重点考察基地(园区)提供服务情况和在孵服务对象数量、存活率、吸纳就业、年度营业总额及纳税等有关情况。

据悉,年度评估结果按百分制计算,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作为划拨运营补助和是否取消命名的重要参考依据。

其中,年度评估不合格的将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消命名处罚。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需要取消命名资格的9类情形,形成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根据‘十三五’规划,2017—2020年,全市拟新培育市级创业载体51个,其中市级创业孵化基地22个、大学生创业园5个、留学人员创业园10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14个,总量动态保持160个。”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小贴士:这9种情况将取消命名资格

根据《办法》,以下9种情况,将取消命名资格:

(1)已不具备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或性质发生改变的;

(2)运营单位丧失运营能力,无法正常管理基地(园区)的;

(3)被取消国家级基地(园区)或其他创业载体命名资格的;

(4)被国家有关部委通报批评或年度评估不合格被责令整改,且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相关要求的;

(5)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套取财政补贴,或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补贴资金的;

(6)违法违规经营,或明知服务对象违法违规经营不纠正不制止造成一定后果的;

(7)不履行服务承诺,一年内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三次以上仍没有整改到位的;

(8)不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连续三次拒不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