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发布时间: 2017-08-11 09:48:42 | 来源: 人民法院报 | 作者: 盛茂,张继龙 | 责任编辑: 刘梦雅

关键词: 一带一路,江苏连云港,法院

江苏连云港,一尊铁轨与船锚相融相连的雕塑矗立在港口码头,寓意“铁路与码头在这里交汇”,也意味着“一带一路”在这里交汇。自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的建设启动以来,连云港两级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坚持平等保护理念,倾力服务和保障中哈物流基地建设运营,为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物流合作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出台《意见》服务战略大局

截至2017年4月底,中哈物流基地累计完成货物进、出场量680万吨,集装箱进出场45.5万标箱。大量的货物运输涉及庞大的商事合同数量,同时国家间的法律差异、沿线地区的局势不稳定、政策不确定等因素给过境货物运输增加了诸多困难和风险,造成相关案件明显上升。

今年5月23日,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连云港法院通过了《关于护航“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建设的十二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从“秩序保障”“发展保障”“软硬环境保障”“司法保障”等四方面展示了连云港法院保障“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建设的庄严承诺,也是护航中哈物流合作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立足当前连云港司法审判的实际,兼顾各方市场主体的利益和关切,把公正、自由、平等、诚信、理性、秩序等法律价值理念融入其中。其中“将全力保障区域性国际枢纽港、上合物流园货运场站等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推进上合物流园、中哈物流合作基地、新疆霍尔果斯物流场站、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东门’经济特区无水港等‘一园三区’建设”等内容更是表现出对中哈物流合作的特殊关注。

据了解,连云港目前已经承担起新亚欧大陆桥上30%以上的中国出口运输业务和中亚60%以上的过境运输业务,成为连接中亚和东亚最重要的海陆转换枢纽,“连云港法院将牢固树立谦益、审慎、善意的理念,增进地区法治互信,为这条焕发新生的丝绸之路经济带保驾护航。”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蔡绍刚表示。

公正高效构筑营商环境

3月3日,哈国一家联运公司来到连云港中院,起诉了江苏一家物流公司。原来,2015年7月至8月,江苏物流公司就多票出口货物的国际铁路运输事宜,委托了哈国这家联运公司作为货运代理人。哈国联运公司接受委托后,妥善履行了义务,应收费用为106882美元,但江苏物流公司一直没有支付这笔费用。

开庭传票刚刚送达,剧情就发生反转。江苏物流公司声称相应费用已给付完毕,相反哈国联运公司还应该给付该公司款项,向法院提出了反诉。因该案的主体涉及两个不同的国家,两国的法律制度有着较大差异,特别是当事人一方为外国公司,该案能否得到公正高效的审理,亦引发了较高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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