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截图
明确各层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实现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医联体建设宣告全面铺开。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内,全市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各区县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到202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
目标》》
到2020年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
《意见》明确,全市推进医联体建设将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公益,创新机制;资源下沉,提升能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的基本原则。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2017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推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和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至少各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
到202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
模式》》
市属医疗机构可跨区域与若干医联体合作
《意见》提出,要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组织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分区域、分层次、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流动。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
医联体模式主要有四类。包括市办医疗机构组建医疗集团,区县级医疗机构组建医疗共同体,专科医疗机构和三级公立综合(中医)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以及对口支援医疗机构组建远程医疗协作网。
在组织拓展方面,《意见》也给出了发展空间,城市与农村之间可以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为主体单位,重点帮扶提升区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市属医疗机构除参加属地医联体外,可跨区域与若干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组建高层次、优势互补的医联体。
医联体成员单位可在保留其原有名称的同时,按照医联体组建形式分别加挂“医疗集团医院”“医院医共体医院”“专科联盟医院”“医院远程协作医院”的牌子,此名称不作为第二名称进行医疗机构注册。
运行》》
明确各级机构功能定位 推动医疗服务一体化
《意见》还对完善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做了要求。医联体主体单位和成员单位间探索建立“运行管理一体化、医疗服务一体化”的紧密协作关系,可探索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
各层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明确后,三级医院将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意见》还鼓励村卫生室根据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医联体主体单位要强化医疗质量控制和患者安全管理,强化医疗技术准入管理;要加大对各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的指导,重点发展急诊医学、重症医学、产科学、儿科学、全科医学、超声医学等急需专业,尤其是要加强对外转诊率较高的专科建设。
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把全市所有贫困人口纳入签约服务范围。通过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首诊,上级医院对签约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保障》》
鼓励医务人员流动医联体内检查结果互认
《意见》指出,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等,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
在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结合建立市、区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医联体共享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提高医学科研技术水平。发挥远程医疗作用,促进医疗资源贴近城乡基层,实行远程医疗收费,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医联体内可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互认检查检验结果。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