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会入选?
最高检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批检察官入额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参与入额遴选的资格条件:
具有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或具有助检员职务并任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副处级职务满3年。非业务条线岗位人员入额的,三个月内调整到业务条线岗位,其中具有领导职务的,三个月内辞去或免去现任领导职务。
“将具有助检员职务的部分同志纳入遴选范围,主要是为了鼓励表现和业务能力优秀的年轻干部。”政治部负责人解释说。
《入额方案》还明确了七种禁入情形,其中提到:
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或者检纪处分,处于受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均不能参与入额遴选。
“检察官入额不是‘一入了之’,也不是终身入额。”政治部负责人强调,最高检将抓紧建立员额制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建立员额退出机制,对离开办案部门、入额不办案或者能力素质不胜任、业务考核不达标的,要及时退出员额。
“入额的院领导、检委会委员、业务厅局负责人都要亲自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业务厅局负责人办案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这位负责人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