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挑战:科技创新与司法改革融合,用“智慧司法”更好实现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遵循司法规律,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大数据、信息化时代的司法体制改革,能否站在人类的“智慧之巅”?
答案是肯定的。近年来,上海、贵州等地司法机关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创造性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破解难题,探索了一条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融合的新路子,改变了许多传统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提高了管理、决策科学性。
“大数据、信息化在司法领域中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改变了传统的司法模式,成为改革的重要推动力。”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国华说。
“提起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想到的不能仅仅是‘增编增人’‘加班加点’。”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提出,要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构建人力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
最高检表示,检察机关将积极推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全面推进讯(询)问语音同步转录、智能辅助量刑建议、监督结果智能纠错等人工智能系统建设,推动移动终端办案系统应用。
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提出,大力推进警务机制改革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坚持把警务改革的动力和科技创新的活力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不久的将来,我们将感受怎样的“智慧司法”?
——法院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
——司法数据和业务应用、外部协作、诉讼服务等无缝对接,满足不同平台、不同网络、不同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需要。
——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提供证据审查、法律条文和案例推送、文书自动生成和校核等服务。
——数据支撑、情报引领的公安机关打击机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完善研判、指挥、侦查一体化实战指挥处置机制,增强侦查打击的精确性、主动性、时效性。
——强化核心技术手段研发应用,着力提升打击犯罪的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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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的引入对司法效率是一个极大的提高,在司法公正方面可以取得出乎想象的成效。对今后司法机关的信息化建设运用,我充满期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志铭说,“‘智慧司法’正在成为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参与采写:丁小溪、卢国强、黄安琪、汪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