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多的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贵州省教育厅7月3日日对贵州省50所“首批省级文明校园(中小学)”进行公示。
据悉,各市(州)共推选87所学校参加评选,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文明办组织相关专家依据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对推荐学校进行评审,评选出贵阳市第一中学等50所学校拟确定为“首批省级文明校园(中小学)”。其中贵阳市6所学校入围,分别为贵阳市第一中学、贵阳市甲秀小学、贵阳市省府路小学、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师范大学贵阳附属中学、修文县扎佐镇中心小学。
在中小学、高校文明校园创新标准中,对校园环境、教师队伍、思想教育、活动阵地等方面具体做出规定,例如:小学文明校园,教师要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中学文明校园,要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各个环节,融入学生学习生活各个方面。高校文明校园,要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教师年度及聘期考核、职务评聘晋升、晋级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严格杜绝学术造假、学术腐败等行为。
今后,文明校园将做好日常管理,对于创建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已获得文明校园的,由命名表彰单位撤销文明校园荣誉称号: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贵阳晚报 记者 胡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