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纸高考录取通知书带给山东18岁女生徐玉玉对未来的无限憧憬,然而,一通诈骗电话却将她的生命及梦想永远定格在了18岁。
6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致死案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长志等4名检察官担任该案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
徐玉玉案涉案人员多,作案地域广,侦查难度大,检察机关是如何破解办案难题,有力指控犯罪的?记者围绕本案相关看点,采访了案件公诉人。
分工负责还原电诈作案套路
2016年8月19日下午4点30分,刚刚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的徐玉玉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教育局的人,有一笔助学金要发放给她。可她并没有想到,这通来电是从江西九江一间出租屋里打出的。随后,徐玉玉拨打了“教育局”提供的“财政局”电话,按照对方“激活账户”的指令,将准备交学费的9900元打入了不法分子提供的账号。
8月19日下午,发现被骗后,徐玉玉万分难过。当晚,在报案回家的途中,徐玉玉突然晕厥不省人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杜天禹、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吴某某(系未成年人)9名犯罪嫌疑人陆续被警方抓获。
“学生信息购买成本低,我只是想用来骗钱,但没想到后果却这么严重。我对不起徐玉玉的家人……”作为徐玉玉被诈骗案的组织者,23岁的陈文辉带着哭腔对记者说。
陈文辉说,他自己有两个小孩,父母身体不好,家里的茶园经营也不景气,后来听村里人说“电信诈骗来钱快”,于是以身试法,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家里人托律师带话,让我在看守所里好好反省”。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电话,骗取他人钱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通话次数共计2.3万余次,并造成山东省临沂市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死亡。
该案公诉人、临沂市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员李涛介绍说,从案件本身看,陈文辉等7名被告人结成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流窜性强、危害性大,该团伙诈骗过程可分“四个环节”分工负责,环环相扣。
首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从网络上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台词剧本,租赁诈骗场所,购买手机、手机卡等作案工具。其次,被告人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冒充教育局、房产局工作人员拨打一线电话,照本宣读发放助学金、购房补贴的台词剧本,诱骗被害人拨打二线诈骗电话领取款项。再次,陈文辉、郑金锋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接听被害人回拨的二线电话,以发放助学金、补贴款为由,诱骗被害人向特定账户汇款、存款。最后,被告人郑金锋、熊超、陈福地负责转移诈骗赃款,并汇入陈文辉、郑金锋的专门存放赃款账户,完成诈骗。
记者了解到,由于陈文辉购买的个人信息主要是山东省高考学生信息,这导致受骗者绝大部分是徐玉玉这样的山东籍高考学生。目前,检察机关已查实认定的被骗考生有20多人。
快捕快诉多方面引导侦查取证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明确要求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律依法快捕快诉;对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律组成专案组集中办理;对重点整治地区,一律加大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的力度。
“徐玉玉案发生后,临沂市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先后成立批捕专案组和公诉专案组,提前介入案件指导侦查。”临沂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办案过程中,临沂市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针对徐玉玉的死亡原因出具鉴定意见;调取全部诈骗电话通讯数据,并且制作通讯数据分析报告;调取全部涉案银行卡的交易明细,并且调取洗钱账户挂名人的证言;调取洗钱组取款录像;针对共同犯罪的犯意联络,重点讯问各被告人等。这对建立完善的证据体系,推进案件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郑金锋、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均没有委托辩护人,临沂市检察院按照法律程序通知临沂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权益。对于陈文辉、黄进春聘请的辩护人,专案组与二人保持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他们对案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