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支持成都、乐山、广安、眉山、西昌五个试点市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并逐步在地级城市规划区内推进。

根据《意见》,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适应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在全省的房屋、桥梁、水利、铁路、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30%,装配率达到30%以上,其中五个试点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35%以上;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50%。

2025年,全省范围推广应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筑品质全面提升,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企业。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40%;桥梁、铁路、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除须现浇外全部采用预制装配式。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70%。

《意见》要求,加快培育能够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链重点企业。到2020年,全省培育5家(其中成都市3家)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逐步在地级城市规划区内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建筑结构体系,政府投资项目要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引导鼓励社会投资项目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

逐步建立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

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制定《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明确建设、设计、生产、运输、施工等环节的主要责任和监管措施。

合理布局各地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建立部品部件质量验收机制,确保产品质量。

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饰装修模式,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开发应用品质优良、节能环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筑材料,鼓励综合利用产业废弃物生产砌块、建筑板材和多功能复合一体化产品。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投资工程应当率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支持大型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健全管理体系,向具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