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重庆市农委获悉,为加快老旧农机淘汰报废,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保障安全生产,重庆市按照农业部的相关部署,于日前出台了《重庆市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有意愿的区县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对“超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更新报废予以补贴,最高可达1.8万元。
按照《方案》规定,重庆市农机报废对象为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申请补贴的对象为依法报废旧机具且必须同时购买新机具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拖拉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为500元~1万元,联合收割机补贴标准为3000元~1.8万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或虽有配件来源但经修理后仍达不到技术要求的;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及限用的。申请报废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须基本完整,发动机等主要零部件齐全。对严重残缺、改装、拼装或来历不明机具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