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板”心理

【主要表现】一类人因升迁无望,破罐子破摔,寻思着在“钱程”上做打算;一类人临近退休,希望来次“最后的放纵”,在交出权力前大捞一把,疯狂敛财;还有一类人到了一定年纪认为自己可以“歇歇脚”了,便放松党性锤炼,转而追求享乐,逐渐腐化堕落。

【典型案例】贪腐金额达上亿元的河北省大名县原县委书记边飞,自认为在魏县县委书记任上工作成绩很好,下一步应该到市里工作,但没想到被调去永年继续当县委书记,心有不甘,于是从那时起自己开始敛财。在永年县就任多年后,满以为能当市领导的边飞却被调到经济水平远不如永年县的大名县做县委书记。市领导的迷梦再次落空,他感觉很不满,大肆追求金钱利益。

【记者点评】贪官因“天花板”心理而走向贪腐的根本原因,还是自身思想上放松了要求,放弃了原则与底线。假如把实现个人价值、个人理想狭义地定义在拥有权力的范畴,就陷入了“官本位”思想的泥沼。当个人晋升欲望无法得到满足,“以官为贵、以官为尊”的狭隘认知占据上风,陷入“天花板”困局也就不足为奇了。

摆脱干部的“天花板”心理,必须彻底铲除“官本位”思想。干部手中的权力,当为民所用、为民谋利,党员干部只有正确认识和对待进退留转,方能稳住不乱,在现有岗位上实现价值、作出贡献。

补偿心理

【主要表现】不少干部因觉得自己“吃亏”而萌生“补偿心理”:有的将履职当作索取私利的筹码,一旦回报与欲求不符,就为了弥补“损失”而不惜贪腐。有的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观念怂恿下,趁自己还在位子上大肆敛财,为将来铺路。另一类则认为,自己把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忽略了家庭,用金钱补偿亲情是理所应当。

【典型案例】湖南省常德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武福曾作为援藏干部在西藏南部地区、海拔近4000米的隆子县担任县委书记。卢武福觉得自己吃了苦,应该要补偿回来。尤其是回湖南任职后,他看到一些老板豪车阔宅,挥金如土,感到自己付出不比他们少,能力不比他们低,心里更加不平衡,因而放纵自己,大搞权钱交易,追求奢靡享受,最终葬送了自己的前途。

【记者点评】“补偿亏欠”只是贪官自欺欺人的借口,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党性弱化、信仰缺失,漠视纪律规矩,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之上。党员干部为党和人民工作不是“等价交换”,不能斤斤计较职务、报酬、待遇。总认为自己“吃了亏”,总觉得别人得到的多,欲望永远都得不到满足。

防止“补偿心理”滋生,广大党员干部应当牢记宗旨意识,增强纪律意识,秉持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违反纪律的原则。要清醒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群众做贡献是自己身为党员干部的义务。(本报记者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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