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纪委网站消息,今日,四川省纪委通报六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自贡市贡井区牛尾乡中咀村党支部书记魏成江乱收费问题。2016年,在采集易地搬迁户及贫困户危房影像资料过程中,魏成江私自收取17户贫困户20至70元不等的费用,共计710元。魏成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还贫困户。

2.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新设村党支部原书记杨洪群违规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3年至2016年,杨洪群以自己名义填报危房改造申报资料,并用新建的村办公室图片作为改建后危房图片,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8500元,其中7500元转入该村集体账户,1000元用于个人开支。杨洪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回村集体账户。新设村将套取的危房改造补助款8500元退回合面镇财政所。

3.旺苍县龙凤镇中华村原村主任侯军骗取低保补助资金等问题。2009年至2016年,侯军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母亲办理农村低保,骗取低保补助金共计7196元。此外,侯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5·12”地震灾后农房重建款1.94万元,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侯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4.康定市麦崩乡下火地村党支部书记张忠贵违规二次分配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下火地村两委商议,将本应发放给贫困户的农牧区特困群众高海拔生活救助金,按照一般农户500元、贫困户800元的方案进行二次分配。2016年,张忠贵按照方案分配了救助金,侵害了贫困户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张忠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分配资金被收回,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给贫困户。

5.丹棱县丹棱镇板桥村村主任张崇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违纪问题。2014年,张崇文在协助丹棱镇党委、政府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过程中,没有对贫困户人选进行公示,也未对落选贫困户人选做好解释工作,导致群众对该项工作产生质疑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张崇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邻水县龙桥乡护林村原村主任刘昌华骗取低保补助资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护林村在低保评定工作中,未经民主评议而直接确定低保对象,骗取低保补助资金945元作为该村2组集体收入。此外,2016年,护林村在实施移民后扶资金项目过程中,未按规定公开重大事项,侵犯群众的知情权。刘昌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骗取的低保补助金退回龙桥乡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