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三重”保障,加大倾斜力度。这是我们健康扶贫的一个核心,是完善基本医疗加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并大幅度提高保障水平,主要是五个方面:

1.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500元。住院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70%,住院报销起付线降低50%,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80-85%提高到90%。建立完善门诊慢性病医疗报销政策,18种慢性病报销比例为75%,封顶线由每年2000元提高到6000元。四种重大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封顶线提高到15万。

2.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水平,取消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50万。

3.提高高医疗救助水平。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仍优质服困难,并可能导致贫困的,大额慢性病门诊费用按70%进行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住院救助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救助限额7万元、救助比例为80%;患重特大疾病经住院救助后,超出部分按90%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0万元。

4.实行“一站式”报销结算。人社、民政、财政三部门协调联动,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实行三重保障线“一站式”报销。

5.扩大城乡居民医保目录。去年国务院印发《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意见》后,我省在全国率先整合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药品目录由1346种扩大到了2632种,合规费用报销费用大幅度拓宽,县级医院的医疗项目基本纳入报销范围。为了确保这项政策稳步实施,有效落实,省里加强了资金保障。提高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负担,安排资金20亿元。负担比例为:财政直管县按照省、县9:1比例负担,非财政直管县按照省、市、县8:1:1比例负担。这项政策的实施,对于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今年3月15日,全省共有94.1万人次享受到这一政策。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2.67亿元。据不完全统计,新政策实施后,贫困人口在省市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可达到90%,比一般居民报销比例高30多个百分点,在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可达95%以上,比一般居民报销比例高12个百分点。县乡医院绝大多数药品诊疗项目都在报销范围之内。贫困人口在县乡医院住院治疗费用基本不用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