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腐败:“实权部门”掌握学校“生命线”,“审批弹性”成“寻租暗门”

“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实权部门’和‘冷门部门’的差别很大,‘实权部门’白天门庭若市,晚上常有饭局。”安徽省教育厅一名落马官员自述,党的十八大之后,他明面上的饭局少了,暗地里的“权钱勾兑”却“停不下来”。

记者调研了解到,安徽省教育厅腐败窝案中落马的几名官员,都来自手握审批权的“实权部门”。如杨德林和袁文曾先后任领导的计划财务处(后分立为发展规划处和财务处),就负责拟订全省省属高校、中专的招生计划,指导高中制定招生计划,以及学校设置、撤销、更名等的申报和审核等。

“多招一个学生就多一份收入,招生计划可以说是学校的‘生命线’。”安徽一所省属高校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每年的招生计划都要报给省教育厅计财处审批,而全省的招生计划有一个总盘子,在学校之间存在竞争性,“给他的多了,给你的就少了,所以很多学校争着去省厅拉关系”。

翻开袁文的起诉书,34所向其行贿的学校几乎都与招生计划有关,有的学校为了多争取计划,更是长期“打点”。如某学院一名副院长从2007年到2016年间,6次在春节前给袁文送现金、购物卡;某大学一名副校长和一名院长,从2010年到2014年“年年不漏”,5次共送给袁文购物卡4.6万元。

那么,送钱就能多搞到招生计划吗?“审批每所学校每年招生多少,虽然有软硬件条件、历年生源状况等依据,实际上存在着一定的‘弹性空间’,审批时很容易找理由。”曾在安徽省教育厅工作多年的一名官员告诉记者。

记者发现,一些学校的招生计划增幅,与送礼数额的大小存在着强烈的“正相关”关系。如某学院领导2009年、2010年两次共送给袁文15万元,该校的招生计划数“两年翻一番”,从2008年的1300人,跃升到2010年的2600人。

学校设立、升格腐败:为获得“金字招牌”,几十所学校“金钱公关”

学校的设立和升格,也成为“审批寻租”的重要方面。据办案机关审查,杨德林和袁文各自收受的最大一笔贿赂,都来自一名叫张明亮的商人,他为了创办一所职业技术学院,向杨德林行贿55万元,向袁文行贿46.5万元、金条10根。

专科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意味着办学能力、教学水平得到认可,含金量更高的“本科招牌”带来的是更好的声誉、生源和收入。起诉书显示,近年来安徽多所民办专科高职院校在升格为本科过程中存在行贿行为。

近年来,全国多省启动“省级示范高中”评选工作,入选的学校相当于获得了一块“金字招牌”。在安徽省教育厅,负责制定“省级示范高中”评估标准及指导实施的部门是基础教育处,该处原处长缪富国在评审过程中先后收受39所中学的贿赂。

据了解,向其行贿的中学不乏“名校”,行贿人包括多名校长、“名师”。他们行贿请求“关照”的不仅有通过评审,还有入选后的评优、对规范办学监管的放松,乃至出现问题后的“轻查处”。

2010年以来,安徽有多所“省级示范高中”因存在违规问题被“摘牌”。其中几所中学为“复牌”,由校长或所在区县教育局局长等向缪富国行贿,也很快“得偿所愿”重获“金字招牌”。

行贿、受贿逻辑:学校办学逐利与官员私欲膨胀相裹挟

记者调查了解到,作为教育腐败窝案中的行贿方,涉案学校存在着强烈的逐利冲动,不惜通过行贿的方式“公关审批”,借行政权力之手获取利益。

“评上省级示范高中,校长的级别可以从科级提高到副处级,学校每学期学费从350元提高到850元,招生的时候可以优先选择好生源。”安徽一所中学的校长说,“示范高中”的金字招牌关系到名气、收入和政绩,因此学校和市县教育系统的领导都积极性高涨,一些人通过各种渠道千方百计找关系,送钱只是手段之一。

多一个招生指标就能多招一个学生,就意味着一笔学费等收入。在高等教育资源仍相对稀缺的背景下,不少社会资本“把学校当企业、把教育当生意”,为升本科、多招生大肆行贿。

据办案机关审查,安徽文达集团相关负责人,为旗下的安徽文达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升本科、搞计划,先后8次向杨德林行贿3.2万元,6次向袁文行贿15.9万元。

“升本”后的文达信息工程学院,成为文达集团的“现金牛”。2015年,文达集团因负债近20亿元导致旗下多个园林、培训、互联网企业倒闭或停办,文达学院每年的巨额学费成为偿债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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