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昌5月25日电 (记者 刘占昆)5月25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冷新生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当天上午,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南昌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会议决定:接受冷新生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冷新生,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江西奉新人,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学学士。

冷新生曾任县级市丰城市市长、市委书记;2011年8月,调任江西省“南大门”赣州市,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一个月后,冷新生正式担任赣州市市长一职,赣州也是江西省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地级市。

2016年9月,冷新生不再担任赣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2016年10月任江西省工信委党组书记。

2017年2月20日,据江西省纪委消息,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组书记冷新生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