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系列问题进行规范。其中还明确了部分处罚原则,将通过信用手段和经济措施对企业和个人用户进行处罚。

交通运输部昨天对外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系列问题进行规范。针对共享单车的乱停放问题,指导意见明确政府应该设置“禁停区”。要求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免押金提供服务,并确保押金“随时可退”。共享单车指导意见还明确了部分处罚原则,将通过信用手段和经济措施对企业和个人用户进行处罚。

政策

设置负面清单确定“禁停区”

5月22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多部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各地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结合城市特点做好慢行交通规划,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针对车辆投放问题,《指导意见》要求各城市根据城市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

为解决行车和乱停乱放问题,《指导意见》要求各城市要合理布局自行车交通网络和停车设施,推进自行车道建设,规范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点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

经营

鼓励企业免押金提供服务

《指导意见》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4月21日,京版共享单车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同样明确,由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加强对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管理,防控承租人资金风险。

《指导意见》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运营企业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对用户在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创新保险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障用户和其他人员人身安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介绍,要求用户进行实名制注册是为用户提供网络服务的基本要求,为了确保用户是一个真实的用户。但为了保护用户隐私,并不会要求用户提供个人住址等信息。同时,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也方便相关部门对用户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管。

处罚

违规违纪行为将纳入信用记录

《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用户安全文明用车,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规范和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加强信用管理,建立企业和用户信用基础数据库,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副主任吴洪洋介绍,目前,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比较严重,大量的乱停甚至堵塞了消防通道,侵占了盲道。企业应该发挥主体责任,引导运维人员将没有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妥善停放。企业建设信用体系,对不规范停车的用户扣减信用分。同时,企业通过建立电子围栏,告诉用户“在哪可以停”,减少乱停放。

重点解读

如何规范用户停车行为?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政府要加快自行车交通网络建设,合理布局自行车交通网络和停车设施,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保障自行车通行条件。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要求各地制定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点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

运营企业要落实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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