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湖北省环保厅获悉,湖北省2017年第四届环境保护政府奖候选名单正式公布,并向全社会公示,9个集体和8名个人上榜。

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本届湖北省环保政府奖评选申报工作于2017年1月正式启动。通过各地人民政府和第三方推荐及自荐申报,经过长达近4个月的资格审查、评选委员会评选、实地考察等一系列严格的评选申报工作,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领导小组确定了候选名单,并于5月15日向全社会公示。

第四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拟获奖对象名单

一、集体(9个)

1.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

2.宜昌市远安县公安局

3.十堰市张湾区西沟乡人民政府

4.襄阳市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

5.荆门市钟祥市客店镇明灯村

6.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7.劲牌有限公司

8.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9.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个人(8名)

1.涂 超(省环境监察总队监察二室主任)

2.朱翠兰(武昌区教育局青少年科技辅导站教研员)

3.杜光保(东风汽车公司铸造厂退休高级工程师)

4.荆文静(荆州日报社记者)

5.王永进(湖北永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6.刘合成(京山县人民政府参事)

7.宋志彪(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8.张先锋(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领导小组将拟获奖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5月15日至1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于5月19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湖北省人社厅、省环保厅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洪斌 黄小为

联系电话:027-87740359 027-87235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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