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中午,湖北宜昌市西陵交警大队的民警正在至喜长江大桥上执勤,突发发现离执勤点50米处,一辆灰色小轿车停车下了一个人。民警对其进行拦截,发现该车竟是一辆“高仿”教练车!

当日11点18分许,一辆灰色小轿车沿着至喜长江大桥由点军往城区方向驶来。在离民警执勤点100米处车辆停住了,下来一位女士后,车辆继续行驶。民警将其拦下,发现该车是一辆蓝牌私家车,但车身却印有“C1型”、“教练车”、“PA”等教练车标志和驾校品牌标志,副驾驶室还安装了副刹,完全是一辆“高仿”教练车。

据驾驶人向某说,他是点军某驾校的教练,刚刚载着5名学员练完科目三准备回场地,看到桥面有警察,赶紧停车下了一个人企图蒙混过去。

西陵交警大队至喜长江大桥中队中队长王雪峰介绍,将普通民用车改装成教练车,需要先向交管部门申报,申报批准后才能拿到教练车牌,再对车辆进行改装。非法改装的车辆,上路是很不安全的。同时,教练车之所以挂专用黄色牌照,就是为了能提醒周围的行人和驾驶员,应该离远一些,而这些车都挂着民用牌照,由学员驾驶上路,无法提醒市民和车辆注意,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另外,私家车加装使用副驾刹车,而改变了机动车的原有结构,还涉嫌交通违法。

目前,民警已将车辆依法扣留,对驾驶人和学员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驾驶人使用非教练车上道路驾驶的,罚款200元;使用“黑教练车”教他人学习驾驶,属于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罚款500元;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停车,罚款100元,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