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华金融评论》增刊《公平与效率的综合平衡——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向》发布会在北京举行,多位业内专家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献计献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研究室主任田辉就表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要在降低公共养老金费率同时,增加体制的灵活性。

  多位专家参与圆桌论坛探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中新网 种卿 摄

谈及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田辉认为,“要以养老金融的思路而不仅是养老保险的思路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全。”

田辉表示,目前中国养老金体系中第一支柱占绝对主导,“广覆盖、低保障”的原则虽然保证了一定的公平性,但是这种公平性依然处于低层次,要提高覆盖率和效率将付出更多代价和成本。且在文化、政治、经济的差异下,中国不可直接照搬某个国际上的成功经验,而需要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结构性改革相结合。

虽然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经验,但是参考成熟的经验也十分必要。

澳大利亚安保集团安保资本副总裁梁瑞明在介绍澳大利亚经验时说,澳大利亚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因其税收、财务等安排,资产超过一定水平的富裕人群已经不需要从第一支柱社保来提取养老金,且对其缴纳企业年金也规定了税优的上限。

“税收优惠也是帮助美国养老金体系发展的最主要制度。”美国信安金融集团信安国际基金管理总监Paul Sellers表示,如果没有税收减免和税收优惠,养老金缴费下降,将会给政府增加负担,因为这将会增加第一支柱的支出。

“养老金制度的建设确实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涉及的面非常广,不光有宏观财政问题、宏观经济问题,还涉及人口问题、社会心理问题,甚至包括行为经济学,因此需要统筹多方面进行考虑。”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董克用总结称。

既然要建立更完善的新制度,那么现有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在中国保监会国际部外事处处长赵光毅看来,效率问题是当下制度环境下养老保险运行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另外,他认为,中国保险业需要在国际养老金领域规则制定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养老保险制度的三支柱正好对应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分析称,在第三支柱中,个人商业保险固然是重要组成部分,但从国际经验来看资产管理也是第三支柱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未来改革过程中需要注意个人商业保险和第三支柱的界定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