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2016年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

此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第三方监测评估结果与部门评分相结合、考核情况与复核情况相结合的原则,对16个市和7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区)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进行了综合分析,并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类别,形成了考核评价结果。结果显示,2016年全省实现了97.1万贫困人口脱贫、1077个贫困村出列,扶贫对象识别准确率、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均较上年有所提高。

考核评价好的5个市为:阜阳市、滁州市、黄山市、铜陵市、亳州市。考核评价较好的5个市为:六安市、池州市、宣城市、淮北市、蚌埠市。考核评价一般或发现某些方面有突出问题的3个市为:安庆市、合肥市、马鞍山市。考核评价较差且发现突出问题的3个市为:宿州市、淮南市、芜湖市。

考核评价好的28个县(市、区)为:歙县、全椒县、阜阳市颍州区、界首市、蒙城县、定远县、六安市叶集区、阜南县、阜阳市颍东区、金寨县、肥西县、阜阳市颍泉区、涡阳县、太和县、休宁县、明光市、黟县、东至县、利辛县、怀宁县、寿县、黄山市徽州区、无为县、枞阳县、池州市贵池区、霍邱县、六安市金安区、临泉县。考核等次较好的20个县(市、区)为:祁门县、凤阳县、来安县、青阳县、太湖县、旌德县、绩溪县、泗县、石台县、舒城县、肥东县、六安市裕安区、郎溪县、颍上县、五河县、黄山市黄山区、宣城市宣州区、濉溪县、宿松县、霍山县。考核评价等次一般或发现某些方面有突出问题的18个县(市、区)为:灵璧县、固镇县、萧县、怀远县、和县、桐城市、安庆市宜秀区、亳州市谯城区、淮南市潘集区、潜山县、泾县、望江县、砀山县、含山县、巢湖市、淮南市毛集实验区、长丰县、岳西县。考核评价较差且发现突出问题的4个县(区)为:庐江县、凤台县、宿州市埇桥区、南陵县。

通报指出,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对考核评价好的市、县(市、区)给予表扬,并在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上给予奖励。对考核评价较差且发现突出问题的市、县(区),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约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考核评价等次一般或发现某些方面有突出问题的市、县(市、区),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约谈分管负责同志。考核评价结果送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通报强调,各地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现行标准和时限,防止急于求成;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防止浅尝辄止;坚持精准扶贫管理体制,防止越俎代庖。要花更大功夫用于解决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难中之难、坚中之坚,加快解决最突出的问题;花更多力量用于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增强造血功能;花更大精力用于建设坚强的基层党组织和稳定的扶贫队伍,打造“不走的扶贫工作队”。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切实下一番“绣花”功夫,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