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重庆奉节县经信委、财政局与县兴农担保公司正式签订了“重庆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合作协议”,标志着该县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正式启动。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旨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金融资源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投入,合理分担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签订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单户小型、微型企业单笔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50万元,且单户小型、微型企业确认贷款风险损失补偿总额(本金)最高分别不超过300万元、15万元。其利率上浮比例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银行收取合作担保公司保证金不高于10%,合作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不得高于2%,收取企业保证金不高于5%,且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奉节县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形成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金和政策合力,既增强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款投放的积极性,分担金融机构信贷风险,又解决中小微企业信用缺失和信息缺失,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记者 刘湛 通讯员 古海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