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出团伙
涉嫌非法行医犯罪的杜某等14人被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王某等5人被法院一审均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分别作出有罪判决
唐河县检察院决定对王某案进行立案侦查。面对办案干警的讯问,王某负隅顽抗,企图逃避责任。“你知道我们为啥把你叫来吗?”“不知道。”王某故作镇定。
办案干警话锋一转,“你对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的杜氏诊所,是否先后7次对杜某进行行政处罚?”检方突然袭击,王某着实吓出一身冷汗,没想到检察官对他多年执法情况摸得那么准。“这么多年来,你除了对杜某进行了行政处罚1万多元,还对哪些小诊所处罚过?这批罚款花哪去了?还想隐瞒多久?”几个回合下来,王某很快便缴了械。
王某供述说,2007年至案发,他先后在唐河县卫生监督所任监督员、监督四科科长。自2010年以来,他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掌握了包片辖区内的杜某、摆某等14家个体诊所涉嫌非法行医的违法事实。在长期执法活动中,他本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已涉嫌非法行医犯罪的杜某等14人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但却为了本单位能够收缴罚款,隐瞒事实,对已涉嫌犯罪的非法行医活动仅以罚款了事,使非法行医活动得以继续进行,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其行为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随后,该院以王某案为“圆点”挖窝带串,进一步查明,2010年以来,唐河县卫生监督部门执法人员在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30多个个体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诊疗活动。在对唐河辖区内非法行医医疗机构进行两次行政处罚以后,多数无证诊所仍在从事诊疗活动,监督部门医监科执法人员王某某、孙某、王某、李某等4人将非法行医包片行政处罚情况向该部门主管副所长汪京伟进行了汇报。汪京伟作为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案件的合议主持人,明知应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但为增加本单位行政处罚没款收入,相应的增加财政返还资金,在合议时没有依据案件事实提出异议,不安排卫生监督科办理移交手续,对30多起非法行医案件采取以罚代管、以罚代刑,致使县域内无证诊所长期大量存在,危害了当地人民的生命健康。
2016年12月17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汪京伟、王某、孙某、李某强等5人被法院一审均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分别作出有罪判决。
扩大战果
南阳市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卫生监督渎职案件“破网”行动,查办了卫生监督系统失职、渎职犯罪7人,有效遏制了卫生监督领域失职、渎职行为
南阳市检察院在分析唐河县检察院办理的这起团伙渎职犯罪案件时,发现其中有一条重要信息:2011年以来,该县卫生局以保障办公经费支出、发放绩效工资等名义,向县医药监督处下达了“每年上缴70万左右”的罚款任务。五年来,医药监督处对全县县直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700余家医疗机构,处以罚款350万余元。
在对非法行医人员“只给罚单、不移送”背后,竟然隐藏着一个特殊的“利益网”,决不能让“以罚代管(刑)”一罚了之。南阳市检察院研究决定:上下联动,扩大战果,在全市开展卫生监督渎职案件“破网”行动。
一时间,一石激起千层浪。新野、南召等6个基层检察院借鉴兄弟单位经验,带领干警依法对各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机构对打击非法行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选择性终止妊娠案件等方面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共查阅全市卫生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卷宗650余卷,发现刑事犯罪线索107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行医罪立案43家。通过询问相关证人,调取相关书证,这次“破网”行动中,南阳市各县区检察院又查办了卫生监督系统失职、渎职犯罪7人,有效遏制了卫生监督领域失职、渎职行为。
“正是这一‘利益网’屡禁不止和卫生监督机构错误的执法观念,导致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为了部门或个人利益对‘三证不全’(即医师资格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从业许可证)行医人员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现象严重,致使‘草菅人命’的行为长期存在、打而不绝。”南阳市检察院反渎局长李学锋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