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记者 张浩 摄
哪些任务亟待完成?
——多措并举,出台具体措施时间表
中新网记者发现,在部署此次强化督查工作的时候,环保部要求,通过督查,抓实、抓细、抓好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大气十条》、《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
其中,日前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降低区域污染排放负荷,并提出了多个具体措施的时间表。
例如,方案要求,2017年9月底前,“2+26”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天津、河北及环渤海所有集疏港煤炭主要由铁路运输,禁止环渤海港口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集疏港煤炭等。
10月底前,“2+26”城市要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完成小燃煤锅炉“清零”工作;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传输通道其他城市,每个城市完成5万~10万户以气代煤或以电代煤工程等。
12月底前,“2+26”城市均要安装10台(套)左右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两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加快推进京津冀地区电子标识试点,加快遥感监测设备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