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期盼终于成为现实,今日川陕革命老区四川境内的老区人民迎来一个好消息,《四川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川陕革命老区将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强化秦岭-大巴山和嘉陵江、渠江、涪江流域生态建设,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及脆弱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湿地恢复、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加快建设秦巴生物多样性重点生态功能区,推进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广元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广元市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示范和西充县、南江县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

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加大扬尘、机动车、燃煤等大气污染源治理力度,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煤炭清洁利用。加强嘉陵江、渠江、涪江、州河、巴河及其支流等流域综合治理,强化重点湖库、良好水体水质监测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修复,严格水环境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开展耕地土壤区域保护、工业污染场地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种养业废弃物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强化重金属减排及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强易灾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防治。继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防治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和重污染企业退出制度。

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推动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发展,推广新能源汽车和绿色建筑,大力发展低碳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发展节水农业。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利用,推进达州经开区等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南充和绵阳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广元国家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绵阳保和富山再生资源产业园等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开展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构建循环型农业产业体系。

八大支持政策助推老区发展

财税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老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增加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规模。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等专项资金分配向贫困老区倾斜。妥善处理老区县乡村公益性债务。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革命遗址保护修缮、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的支持力度。

金融政策:继续实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赋予老区县支行合理的信贷业务权限,引导各商业银行总行在信贷资源、授权授信、人才等方面对老区倾斜和持续支持,将信贷资源向老区倾斜。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支持老区积极稳妥发展民间融资,加快各类金融机构的培育和引进,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民间资本在老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加大对地方法人机构政策倾斜。支持老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挂牌上市融资。鼓励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及收益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农业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地方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并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实施保费补贴政策。

投资政策:在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审批核准等方面对老区给予倾斜支持。中央预算内、省级预算内投资安排向老区倾斜。中央和省在贫困地区安排的重大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以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市地级配套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提高有关专项资金投资补助标准。通过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PPP投资引导基金,进一步加大对老区的支持力度。

土地政策: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重点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老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支持老区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将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支持老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申报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全国统筹试点区域。对不具备开展增减挂钩条件的,优先安排搬迁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对易地扶贫搬迁后进入城镇居住、安置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计划的,所需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实行专项安排、应保尽保。支持老区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支持在老区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积极争取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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