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动力,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努力建设质量效益好、经济贡献大、保护环境优、服务体系强的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

针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意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释,即: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日益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维权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资源高效流动、合理配置;知识产权区域布局更加合理。

具体目标

◆到2020年,力争全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7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占专利申请量的比重达到30%;

◆国内注册商标总数达到150万件、每百家企业的商标拥有量达到82件、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商标总数达到6000件、驰名商标总数达到600件;

◆作品著作权登记量达到1.8万件,地理标志商标总数达到200件;

◆新增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5项、国家标准300项;

◆制定“浙江制造”标准500个,育成重大农作物新品种20个。

为确保目标实现,为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浙江确立了4大任务:

  任务

01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

《意见》要求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推进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工作,逐步将专利行政执法纳入综合行政执法领域。

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通过约定股份或出资比例实施知识产权所有权奖励,促进职务发明成果产业化。

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许可他人实施、转让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或者以知识产权作价投资的,应当从许可、转让、作价投资所取得的净收益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研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和团队。

优化知识产权区域布局。支持宁波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建设一批服务链条完整、创新效益显著、保护环境优良的知识产权强市、县(市、区)。

到2020 年,力争11个设区市均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其中示范城市占比达到60% 以上,国家知识产权强市2个以上;50% 以上的县(市、区)成为省商标品牌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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