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一路绿灯

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山东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等关于黄标车提前淘汰申请补助的有关规定,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领流程复杂,审核程序设计严密。需历经汽车报废公司回收、查验、拆解、网传信息、开具回收证明,车管所现场查验车辆、审核信息、开具注销证明,再由商务局、环保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逐一审核,并经网上淘汰系统审批通过后才能领取。翟某等人伪造的这些虚假车辆信息怎能顺利地通过层层审核呢?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不少审核部门工作人员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失职渎职问题,有的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更有甚者利用职务便利为不法分子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办案人介绍。

翟某等人在回收证明等材料信息上造假,这些材料首先需经报废公司工作人员对其真实性核实通过后才能录入系统。经检察机关查明,2012年4月至2014年9月,时任青岛市报废汽车回收中心副经理的田某,将其使用的审核系统密码提供给翟某,由翟某自行登录系统伪造信息并打印出假的回收证明。田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翟某篡改车辆信息骗取补助金提供帮助,并收受翟某贿款5万元,致使翟某先后259次骗取国家财政补贴300余万元。

车管所工作人员负责车辆现场查验,把关车辆情况与相关信息真伪,并出具加盖公章的《机动车注销证明》。而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一科主任科员王某,利用其负责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业务的职务之便,为青岛市报废汽车回收中心等多家企业在车辆查验、报废及业务考核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上述相关企业负责人送的现金及购物卡,共计16.1万元。他擅自将由其保管使用的车辆管理所业务专用章交给办理车辆报废业务的人员自行加盖,使二手车贩伪造的172份《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得以加盖该公章,导致多名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材料从财政部门骗领补助资金265.36万元。

各区环保局窗口工作人员需要审核车辆是否为黄标车、是否进行过环保检验,且需调取车管所的黄标车数据库人工对车辆信息进行比对。而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刘某对二手车贩通过编造虚假车辆信息等手段伪造的200余辆黄标车信息审核把关不严甚至有意放纵,还多次收受翟某送的购物卡,有徇私情节。另外,他在审核过程当中,未按规定让申报人提交《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致使曾某等人凭借伪造的复印件骗取了补助资金100余万元。

随着侦查的逐步深入,市南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还发现了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某大队工作人员刘某、刘某某,财政局工作人员赵某(副处级)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青岛联合汽车报废中心经理曲某、社会人员蔡某与上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串通,骗取财政补助资金、共同滥用职权、诈骗的犯罪事实。

堵塞漏洞要严把审核关

代君庆局长认为,杜绝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骗领情况发生,必须从制度建设和纪律约束两方面下手,对业务指导和人员教育齐管共抓,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最关键的是一定要把好审核关口。

市南区检察院建议相关审核、管理部门要重点把好三个关口:一是要把好信息审核关口。报废汽车回收中心、车管所等相关审核部门应加强对具体审核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明确工作责任,强调对报废手续、相关材料的严格审核,并建立系统密码专门管理制度,为每个人配置专属用户名和密码,防止系统共用导致的责任不清问题。二是要把好印章管理关口。严格公章使用登记管理制度,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最好采用电子印章系统,进行事前授权控制和事后数据追溯,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实时监督,切不可任由非专职人员随意动用公章。三是要把好一线操作关口。建议相关部门自上而下地对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领发放领域各环节工作进行详细梳理,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并对一线人员严格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和纪律约束。

该案在各个环节都出现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行为,还有一些职能人员虽然没有主观故意帮助诈骗行为实施,却因缺乏责任心、失职失察行为导致对犯罪人员的纵容。相应的单位和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切不可把严格的审核程序当成是“走过场”。代君庆局长认为,各审核机关要对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促使其明确自身职责所在和失职后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形成屏蔽违法犯罪的安全防护网。(记者 程振楠 郭树合 郭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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