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指出,今后党员要定期集体学习党章,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将作为反面教材,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应作出深刻检查。

《意见》中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必须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各级党委(党组)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基层党组织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意见》指出,各级党委(党组)和基层党组织要按年度作出学习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每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持学做结合。党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经常自省修身。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谈心谈话要经常,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作为反面教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应当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说明谈话函询情况即可。民主评议党员要客观公正评价党员表现,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意见》还称,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要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针对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三会一课”的主题和具体方式。

要推广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在主题党日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参加服务群众等活动。利用红色教育基地等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上级党组织要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此外,党委(党组)每年要专门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部门要作出具体工作安排,加强督促指导。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结合总结、述职进行检查和评估,作为评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