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的时候必须交、想用的时候却用不上,每个月交的钱等于在睡大觉。”这是许多市民对住房公积金的抱怨。作为大家关注的热点,住房公积金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也吸引了关注,有专家建议放宽公积金使用条件,赋予其社会保障功能以“唤醒”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一直是大家的痛点,这对于工作多年却无力购房的城市工薪族来说,不能不说是遗憾。”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公司营销经理张晓庆曾就此做过调研。她说,根据现行规定,住房公积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但是,买不起房(或暂未买房)的人,因为不涉及住房消费而无法提取公积金,使得许多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人,长期承担缴存义务,却享受不到公积金的实惠。

另一方面,由于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限,大部分开发商又希望迅速回款,便极力推销商贷,甚至拒绝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还存在审批手续相对繁琐等问题。

张晓庆建议,应逐步放宽公积金使用条件,使其用于支付房租、物业费、积分落户等。如果缴存职工发生诸如领取失业保险金、被纳入低保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等情况,公积金还是一笔惠民助困资金,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均可提取。

“让职工更便捷地提取、使用自己的公积金,于情于理于法都堪称善举。”张晓庆还提出,新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构建,还应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相衔接,形成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上海社会科学院院长王战也认为住房公积金在保留原有自助和互助的个人资金属性的同时,应扩大职工参加范围和拓展住房支持功能,延伸养老、医疗与教育等其他社会功能。

王战称,目前我国“五险”资金主要是通过统筹账户的方式由政府实现社会调剂,鉴于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经济增速放缓等情况,依靠政府托底的养老和医疗等保险资金统筹方式已无法支撑未来的社会保障需求。在“五险一金”中,住房公积金缴交的比重大约占三分之一,只要将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从现有的住房保障和退休支取延伸到养老和医疗等方面,即可实现其他社会保障功能。

在王战看来,住房公积金转型后,其住房保障功能不仅不会弱化,反而还会强化。一方面是公积金规模扩大后,住房贷款资金可以增加,增加住房保障和消费;另一方面,公积金资金的住房使用范围相应扩大,可用于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和维修维护等,以适应城市居民阶段住房保障需要和已购买住房的居民住房支出。(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