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北京长安街边,蓝天下的玉兰花迎风怒放。新华社记者 罗晓光 摄

外媒称,当蓝天白云、清山绿水已然成为中国诸多城市的“奢侈品”时,若要打赢这场“蓝天保卫战”,中国首先要解决违法成本低而高压执法难的尴尬。

据路透社3月13日报道,事实上,中国近年来屡屡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背后,折射出传统高污染高耗能产业难以为继的现状,也更坚定了政府加快经济结构转型的决心。只是相较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治理、法治环境以及国民素质教育等诸多软实力明显滞后,并凸显在中国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

据环保部数据,去年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2.4万余份,罚款66.3亿元人民币,比2015年分别增长28%和56%。环保部挂牌督办27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组织查处取缔“十小”企业2465家。

而在全民、企业和市场参与的同时,不仅需要国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和环保生活方式的转变,更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加大对违法者的惩戒力度,显然更具现实意义。

中国自2015年1月1日生效实施新环保法。新环保法赋予了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计罚、案件移送等举措,相关处罚实现了“损害担责”。

环保部长陈吉宁表示,环境守法态势正逐步形成。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是落实环保法重中之重。他介绍,环保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出台配套文件35件,包括一些司法解释。这些文件的出台,为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提供了具体规范和依据。

“大家知道,环保法对企业处罚比较重要的手段,一个是查封扣押,一个是停产限产,一个是按日连续处罚。通过明确执行规定,2016年这几类案件分别是查封扣押9976件,停产限产5673件,按日连续处罚1017件,分别比2015年增长138%、83%和42%。这成为遏制企业环境违法的一个重要手段。”陈吉宁称。

根据此前发布的一项由环境资源法学专家完成的新环保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认为,中国新环保法实施一年来,严格执法、督政问责等措施的实施遏制了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初步恢复了环境法治秩序。

虽然有新的环保法为中国“蓝天保卫战”保驾护航,近几年中国重拳治理亦不遗余力,但要让“蓝天白云”成为常态,在治污以地方政府为主的条件下,如何在地区经济发展与环境法理上取得平衡,并确保对违法者高压执法无疑是一场考验。

落实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是落实环保法的重中之重。

“一些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法落实任务的分工不明确,而且这种不明确越到基层越衰减。环保法规定的部门职责只有一半在环保部门手里,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环保部门的职责只占三分之一,所以下一步要明晰各部门的责任,才能更好地落实环保法。”陈吉宁称。

他坦承,新环保法实施两周年以来,主要有四个方面问题,包括有一些制度还不健全,个别条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说,环保法明确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但是制约的法律手段现在看还不足。

“有些条款在操作层面上执行起来还有困难,需要完善。比如按日计罚这个效果非常明显,但是法律要求企业违法排污拒不改正的,才能启动按日计罚。打个比方,如果你上公共汽车,抓到你没有票,得先补票,如果拒绝补票,才能够实行按日处罚。”陈吉宁称。

此外,未批先建问题,虽然法律规定了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等措施,但对监管部门授权有限,缺乏有力的强制手段,难以及时制止该类违法行为。

企业环保的主体责任仍然落实不够,各种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包括偷排偷放时有发生,以及环境执法能力不足,影响法律实施的进程和效果。

“总的看,我们有很多地区特别是在区县级环境监管的人员严重不足,装备老化等问题十分突出,很难适应现在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陈吉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