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殷都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严重。

环保部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的18个督查组仍在各城市开展督查。截至昨晚,环保部陆续通报了21日-24日四日的督查情况。

记者梳理发现,近日督查中,对各地重污染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预案针对性不强,措施执行不力问题突出,甚至有个别单位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预案存在照搬照抄问题,甚至连名字都没改。

2月15日起,由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及另外四位副部长亲自带队,环保部18个督查组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6省(市)开展2017年度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据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督查对象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16市,其中“2”指北京、天津,16市包括河北省石家庄、廊坊、保定,山西省太原、临汾市,山东省济南、德州市,河南省郑州、鹤壁等。

■ 盘点

问题1 停限产名单存“僵尸”企业

督查发现,将本已停产的企业列入停限产名单的情况在多地均有发现。

在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中,将自2016年10月停止生产至今仅从事售后及仓储的北京高阳采暖设备有限公司列入停限产企业名单。

而在临汾市襄汾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确定的23家应急限产、限排企业中,有8家在预案启动前就属于停产状态。石家庄市重污染应急预案中企业名单还是2013年编制的名单,未及时更新,有些企业已成为“僵尸”企业。

此外,督查发现,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局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预案无落实清单,存在照搬照抄问题,在正式文件中出现其他县的地名。

问题2 排污“老大”未被停限产

督查发现,沧州市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停限产企业清单仅有2家企业,且该区最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达力普石油管道有限公司未纳入停限产企业名单。

唐山市汉沽管理区存在同样的问题。唐山市蓝欣玻璃有限公司是唐山市重点排污企业和汉沽管理区最主要的大气排放源,但汉沽管理区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却未将该企业列入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企业名单,导致2016年至今的历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该企业均未采取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此外,督查发现,北京市经信委以处理危险废物为由,将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纳入保障企业名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不采取停限产措施。但检查发现,两家企业危险废物的处置量在实际生产量中占比极低,数据显示,均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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