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置

长期以来,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垃圾分类的推行速度与效果均未达到预期的目标。在2017年的地方两会期间,加快推行垃圾分类,被列入到多地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河北表示,要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

贵州提出,要加强绿色城镇、绿色村寨建设,深入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新建一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以上。

广东表示,要加快推行垃圾分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

四川在政府报告中明确,要启动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和城乡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努力扩大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山西强调要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类,开工建设一批垃圾处理项目。

天津则提出,要搞好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推进环城四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

上海表示,要加强垃圾综合治理,新增200万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绿色账户”,开工建设一批湿垃圾与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设施。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垃圾治理需要城乡并重,在治理方式上,既要继续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类,也要用好合理配置社会资源、鼓励创新技术积极参与末端治理等手段,实现对垃圾治理的综合整治。

实行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开展并加大环保督察执法力度,被各个省份视为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重要制度保障。

四川提出,加大环保督察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湖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实施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山西表示,要深入开展环保督察,引深“铁腕治污”行动,依法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不仅如此,贵州、广西、宁夏、浙江等地还提出,要继续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贵州在完善绿色制度时表示,要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完善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扩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广西表示,要制定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健全环境监管执法机制,实施排污许可制,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深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落实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一票否决”,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宁夏同样加大了监管力度,要在今年建立各级领导牵头包抓环境突出问题机制,推行政府、企业“双督办、双问责”,严肃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浙江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致使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或者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环境质量考核目标连续两年未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作出的决策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地区和部门之间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方面推诿扯皮,主要领导成员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追究党政“一把手”责任,权责一致、终身追究。

马勇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责任追究制度关键在于落实。

“这些任务的时间表、承担单位、责任人等,都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应按环保法规定,由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上而下的考核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完不成任务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杜绝考核流于形式。”马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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