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湖北2月14日讯(记者王振华 通讯员胡宗艳)今年2月6日还是农历正月初十,宜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三江执法服务站即查获一超载运输危险化学物品车辆,有效消除了一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驾驶员周某(男、河南社旗县人,43岁)被处于罚款5万元的处罚,该处罚系五年来是宜都市交警开出的最高数额罚单。

2月6日21时40分许,在宜都市三江春运执法服务站,副大队长胡守贵、秩序中队长冯万兵、协警罗开铭正对春运期间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登记。这时,一辆车牌号为鄂FY**5挂的重型罐式半挂车从陆城方向向红花套方向驶来。罗开铭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这时驾驶员一句“请通融一下”引起了民警、协警的警觉,胡守贵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及资质,并出示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运单及磅单。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周某无法出示运单、磅单,并对民警的提问言左及右,该车极有可能存在违法嫌疑。在胡守贵等人的押运下,车辆被开到过磅站称重,发现该车所载物品超过核载5吨以上。胡守贵要求该驾驶员将车辆停靠到指定停车场,并由专人进行监管,接受相关部门安全检查。

2月7日,民警将罐内液体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抽样检查,发现该车运送的为高浓度乙醇,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驾驶员从枝城火车站起运,终点为某知名集团。驾驶员侥幸认为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会松懈一些,没想到还没出宜都市就被宜都交警查获。

周某的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被处于罚款5万元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