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湖北2月10日讯(记者 钟愿明)2月9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6年全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6年全省环境监察执法情况:全省共实施行政处罚3447件,罚款金额约22331.14万元。截至2017年1月底,全省160个突出环境问题中,有135个已销号备案,25个已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整改方案待销号备案。

湖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李瑞勤介绍,2016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罚款金额数、应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办理案件数全面提升。适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共计795件,同比增长150%,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8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57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215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152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3件。全省共暂停或中止审批、暂停开工建设项目59个,立案查处92家次,限期搬离、关停或停产、限期整改企业135家。

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蒋茂芳介绍,2016年以来,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扎实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执法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石化行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等9个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长江、汉江、清江沿线开展了一次较为全面的“体检”,并在全省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共排查涉危企业1398家,重点抽查企业370家,责令整改企业100家,环保部门立案查处案件24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查处案件9件,有力打击了环境污染犯罪行为。针对长江暗查暗访和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全省共问责57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向我省交办环境信访问题1925件,均已办结。共约谈918人,问责50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