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民政部获悉,2016年我国自然灾害以洪涝、台风、风雹和地质灾害为主,旱灾、地震、低温冷冻、雪灾和森林火灾等灾害也均有不同程度发生,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国近1.9亿人次受灾,1432人因灾死亡,274人失踪,1608人因灾住院治疗,910.1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52.1万间房屋倒塌,334万间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2622万公顷,其中绝收290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032.9亿元。

总的看,2016年灾情与“十二五”时期均值相比基本持平(因灾死亡失踪人口、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增加11%、31%,受灾人口、倒塌房屋数量分别减少39%、24%),与2015年相比明显偏重。

2016年,全国自然灾害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全国灾情时空分布不均。二是暴雨洪涝灾害南北齐发。三是极端强对流天气频发。四是台风登陆强度强、影响大。五是地震活动水平总体较弱。六是干旱、低温冷冻和雪灾影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