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湖北1月10日讯(记者 钟愿明)10日上午,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金刚,以及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解读了省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介绍了当前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现状。

陈金刚介绍,《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产业支持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发展环境四大部分,共20条,首次提出了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目标、支持政策和监管措施。提出努力把湖北建成优质人力资源集聚高地,到2020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达到1500家,力争人力资源服务业总营业收入突破1000亿元。

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湖北军团”

意见提出,支持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融资等方式,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团,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湖北军团”。对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规定给予企业相应奖励。对已建成并认定为国家和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贴。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消除人力资源服务中间环节重复征税问题,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鼓励个人和社会组织创办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新引进湖北的世界500强企业和全国500强以及国内外上市企业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给予一定奖励。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企业参与“我选湖北”计划

鼓励为湖北新经济发展引进高端人才。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从国内外引进各类“高、精、尖、缺”人才来鄂创新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人才引进扶持政策。

组织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全面参与“我选湖北”计划实施,吸引更多大学生来湖北实习实训,吸纳更多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在湖北就业创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供求对接、技能培训等服务。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帮助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的,各地要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给予支持。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创新管理方式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进一步加大对高端人才引进奖励、行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

吸引和支持在湖北举办国际性和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人力资本论坛、人力资源服务业博览会,努力把湖北建成人力资源集聚高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总部基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国际交流中心。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对首次评定为湖北省四星、五星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建立诚信等次评定办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每年评选100家左右全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一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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