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
可能存在精神障碍、没有预谋杀人等辩护意见未被采纳
据介绍,本案开庭审理期间,被告人王林和其辩护人对起诉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辩称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被告人不是故意杀死被害人。
王林的辩护人称王林具有从轻情节:王林在案发时可能存在精神障碍,申请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王林无剥夺他人生命的直接故意,属于间接故意;王林没有预谋杀人,属于犯罪;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
法院经查,卷宗证据显示王林无任何精神异常,案发现场视频反映王林精神状态正常,作案后迅速逃跑,反应机敏。此外,同步录音、录像显示,王林在侦查阶段供述神情自然,思路清晰,语言流畅,开庭时也能自由对答,充分辩护,根本不存在精神问题,且辩护人未提交任何证实王林存在精神障碍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