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腐“零容忍”
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 容忍态度决不改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次全会上强调,要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
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反腐零容忍”表明了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
“给腐败留口子就等于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何增科指出,反腐不能留死角,不能留有缝隙,也不能时紧时松,忽严忽快。依靠反腐高压态势,才能形成对贪污腐败的震慑作用,一旦力度稍减弱,便可能出现反弹,前期反腐成果也将功亏一篑。
在何增科看来,反腐工作应做到四步:一是通过改进激励机制使官员本身不腐败;二是通过理想信念教育配合其他手段让官员不想去腐败;三是要消除腐败的机会与温床,让官员没有办法去腐败;四是对官员的权利加紧约束,包括独断的决策权和基层官僚的自由裁量权等,让官员没有动机和条件去腐败。只有贪腐代价越来越高,贪腐机会与条件越来越少,反腐才能落到实处。
在七次全会上,习近平强调,要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执纪必严,同时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
蓝皮书显示,2016年中央涤荡“四风”寸土不让。2016年1至8月,处分26609人,占四年总数的30%,已超过2013年、2014年全年总数。
在接受记者专访时,中央党校教研部党建原理室教授陈凯龙表示,涤荡“四风”是长期工作,要扎实开展“四风”整治“回头看”,把作风建设抓到底。要抓小、抓早,更要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严于律己是根本,“廉洁弦”绷紧、规矩意识更强,才能不让“四风”问题有“露头”之机。
“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习近平强调。
“保证公权依法合规使用是党内监督的重点。”何增科告诉记者,拥有公权的领导干部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监督内容是其权力是否得以正确运用:是运用公共权力增进公共利益,还是以权谋私。
何增科认为,党内监督应做到两方面并重:一方面要对确定有问题的人给予处理,另一方面,要对没有问题却遭恶意诬陷、诽谤的人给予澄清,还以清白。何增科表示,党内监督需要专门机构监督和党员群众监督相结合,要做到党务公开、党内决策透明。只有党员群众拥有知情权,才能进行有效监督。此外,需对监督过程中的举报、申诉线索进行甄别、核实,以防止诽谤、诬陷等行为。
● 反腐“无死角”
没有“铁帽子王”:党的高级干部要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表率
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首次提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成为四年多来反腐斗争的总基调。2015年2月,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指出,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七次全会上,习近平特别对高级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党的高级干部要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表率。
何增科告诉记者,由于忌惮“大老虎”背后强大的政治背景,过去反腐仅局限于抓小鱼,大老虎不敢抓。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高管查处力度空前,对抱有侥幸心理的官员起到巨大震慑作用。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韩保江表示,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过程中,要保障和加强制度与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制度绝不是摆设,在法律与制度的制约下,任何人都没有“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作为党员和公民,在制度面前都应人人平等。无论官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制度和刑律,都应受到应有的惩罚。无论是谁,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应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4年多来,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200多名中管领导干部因腐败问题被审查,100多万人因违纪违规受到组织处理,约20万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处理。2016年,“打虎”步伐依然铿锵有力:1月到9月,处分省部级官员67人。截至目前,31个省区市均有“老虎”落马,司法、环保、安监、国企等多个领域均有中管官员被查处。
“200多名中管领导干部被审查,可见高层官员贪腐问题严重,令人触目惊心,同时也体现了党中央的反腐力度与决心。”陈凯龙认为,高级干部权力大,对社会发展影响深远,因而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审查尤为重要。高级干部自身不违纪、不犯罪,并对分管领域切实负好责任,严控下属犯罪,从严治党的良好局面才会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