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湖北1月6日讯(记者 钟愿明)1月6日下午,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湖北省纪委通报了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情况。湖北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张家洪在发布会上通报,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2381件,处分20561人,通过开展执纪审查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87亿元。

2016年,全省共查办厅局级干部案件115件、已处分105人,立案审查县处级干部案件1021件、已处分847人。十八大以来立案总数是十七大期间的2倍多,其中,厅局级干部案件数是十七大期间的3倍多。通过努力,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的信访量大幅下降,腐败和不正之风蔓延势头开始回落。2016年的民意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比十八大之前提高了32.6个百分点。    通报中指出,2016年,全省查办各级“一把手”案件1025件,同比增长52.9%,省纪委对9名涉嫌违纪的现任县(市、区)委书记立案审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全省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党员干部495人,其中追究主题责任449人,追究监督责任46人。对仙桃市“6·25”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运用大数据技术,对2014年以来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8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查实一批违规领取补贴的领导干部及其家属、财政供养人员、村干部及其家属等“三类重点人群”,立案调查5204人,21930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错误,上交违纪违规资金9807万元。开展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1122个,处理1008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00人,组织处理537人,刑事处理25人。开展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7人,责任追究62人。加强对基层纪检机关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提升监督实效,全省乡镇纪委立案10312件,查处农村案件9719件,分别同比增长27.5%和22.3%。

2016年全省反腐败追讨追赃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累计追回赃款2400多万元,成功追回外逃人员38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3人,2016年全省追回“百名红通人员”数量居全国前列,向腐败分子发出“海外不是法外”、外国绝不是“避罪天堂”的强烈信号,警示外逃者迷途知返、投案自首,震慑企图外逃的人断掉念头、放弃侥幸。

同时,2016年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查办的典型案件,在上半年的新闻发布会上已经发布的有刘先义案、胡超案、刘圣华案、华应生案、冯芊案,本次新闻发布会再通报毛传强案、刘明刚案、秦斌案、黄爱国案、骆传勇案、朱高文案等6名厅官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