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

购二手房可申请入户

2016年6月1日起,随着《佛山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佛山市公安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的发布,佛山正式实施了户籍新政。新政被外界评价为“佛山入户门槛降到了历史最低”。

稳定居住就业3年可入户

购房入户方面,将入户的房产从一手房放宽到二手房、自建房,同时取消了附加条件。新政实施后,在佛山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方面,将原来附加条件统一为“居住满3年、就业满3年”,同时对入户地址进行了放宽。新政实施后,在佛山市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直系亲属投靠入户方面,新政对父母亲的年龄不作限制,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放宽到同一户内无其他成年子女。同时,将入户地址须为被投靠人的住宅房屋放宽到“合法稳定住所”。

计划生育情况审核方面,新政取消市外户口迁入中的计生审核。由市外迁入户口前进行计生审核改为市外户口迁入后,由公安机关将名单交由计生部门审查登记。

七成申请落户南海顺德

据统计,目前佛山常住人口超过800万人。记者从佛山市公安局户籍部门了解到,户籍新政实施后,截至去年8月底,共有近5万人申请落户佛山,其中申请落户南海、顺德的占总数的七成(前者占四成,后者占三成)。

据介绍,申请入户佛山的群体原户籍以本省为主,约占55%。其余以广西、湖南、江西、湖北、四川、河南较多。从落户方式分析,申请落户方式主要以购房入户和投靠亲属为主,其中购房入户约占75%,投靠亲属入户约占20%。

江门

购房入户不限面积

2015年底,江门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去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意见》,2016年1月1日起,江门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东省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并停止办理户口“农转非”和“非转农”。

“与珠三角其他城市相比,江门的入户条件还是相对比较宽松的。”江门市公安局相关方面负责人告诉记者。

根据《意见》,从2016年起,江门市实施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入户的规定。一直以来,非本市户籍迁入江门市的,必须是直系亲属投靠、购房入户或人才引进等才能办理,而租房可将户口从外市迁入是我国户籍管理首次提出的政策,这是本次户籍制度改革向前迈出的一大步。

根据《意见》,江门市2016年起实行更为人性化的购房入户规定。办理购房入户只需提交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发票即可办理,取消了之前购房入户需要住房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限制。同时,降低了进城落户的准入门槛。近年来,江门市公安部门积极推进分类户口迁移政策,有序放开落户城镇的限制:一是放宽投靠亲属入户的条件,子女投靠父母由过去的未成年子女可以投靠父母调整为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可以投靠父母入户,父母投靠子女由过去达到退休年龄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父母可以投靠子女入户调整为父母(不受年龄限制)可以投靠成年子女入户。

而《意见》还对人才引进入户政策有了更宽松的规定:如放宽人才准入限制,具有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外地人才,凭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和企业用工及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办理的学历学位或职称证书审核证明办理迁入手续,其配偶及未婚子女可随迁。而在江门市稳定就业且具有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资格的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省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凭在企业用工及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办理的《江门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申请表》、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迁入手续,其配偶、未婚子女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随迁。

江门市公安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新户籍制度改革对所有人都是利好,而最直接利好的是在江门工作居住且希望落户在江门的外地人。

汕头

12类情况可入户汕头

近日,汕头市出台了《汕头市户口迁移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二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征求意见稿,汕头市外户口迁入共分12类,包括购房入户、稳定居住就业落户、积分入户、直系亲属投靠落户等。

意见稿明确,因工作关系、家庭关系转入该市的人员;受该市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经民族和宗教事务部门批准的宗教教职人员,本市普通高等、中等院校按国家计划统一录取的外地生源新生等人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意见稿指出,在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已婚子女限一人)、父母;承租住房、合法稳定就业满三年、参加该市社会保险满三年且连续三年签注《广东省居住证》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有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满三年、参加该市社会保险满一年且已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民营企业根据其在本地的年度纳税额配给集体常住户口职工名额。在环卫保洁、殡葬、公共汽车驾驶、市政养护维修(含排水疏浚)等特殊艰苦行业岗位工作满三年,参加该市社会保险满一年且已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链接

中山

记者从中山市政府官方网站获悉,该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于去年12月7日正式实施。这一新的户籍制度在户口准入迁移等方面有了较大改变,如将人才入户的条件放宽至大专学历毕业生,并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取消计生前置审核,标志着该市的人口服务管理进入新阶段。(记者潘斌、卜瑜、崔宁宁、李贤、刘满元、严建广、陈家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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