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酝酿”是党委形成决议、决定之前,党委成员之间采取个别谈心的形式,相互交换意见、交流思想的必要过程,也是充分发扬民主、提高决策水平、增进同志之间团结的重要环节。
“个别酝酿”,是实施党委集体领导、进行科学决策的必要环节。然而在工作实践中,往往容易出现以行政负责制的“习惯”取而代之,将个别酝酿变成个人或个别人酝酿。这种做法,不仅曲解了“个别酝酿”的本意,而且违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章规定:“任何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党委会前的“个别酝酿”是班子成员之间相互通气,党委成员和“班长”都是平等的,不是少数人商量了事,更不是个人说了算。作为班子的领导者,书记应牢固确立“集中的主体是集体而不是个人”的观念,做到当好班长,不当家长,遇事诚恳地与委员沟通,听取不同意见,特别要虚心听取与自己不一致甚至是反对的意见,努力营造一个民主、和谐、集体决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