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责和权利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3)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4)修改党的章程;

(5)选举中央委员会;

(6)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作者 中央党校教授张荣臣

责任编辑: 李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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