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林彪徘徊于攻长春和南下作战之间达三个月之久?

1947年冬季攻势结束后,中共中央军委同林彪之间就东北野战军下一步攻势的指向问题进行了磋商。1948年2月7日,中共中央军委、毛泽东根据东北国民党军有可能撤至关内的情况,致电东北野战军领导人林彪等人。要求东北野战军下一步作战应转至北宁路,截断国民党军由陆上撤向关内的通路,抓住其予以各个歼灭,并指出:“对我军战略利益来说,以封闭蒋军在东北加以各个歼灭为有利。”4月18日,林彪致电中央军委,提出了攻取长春并见机打沈阳北援之敌的方案。4月22日,毛泽东复电批准了林彪攻打长春的建议,并同意令华北“杨得志、罗瑞卿、杨成武(正在商量中)以三个纵队出至承德、平北之线以东地区,或者可能出至承德以东地区,起配合作战之作用”。

5月24日,林彪以一部兵力在长春外围发起攻击,歼敌5000余人,自己伤亡2000余人。尔后,林彪于5月29日、6月1日、6月5日连续三次致电军委,申述强攻长春之困难。毛泽东于6月7日作了批复,表示基本同意“用三至四个月的时间攻克长春,并争取歼灭援敌,待秋后再攻承德或他处”的第三个方案。但同时指出:(1)攻长春时“必须采取地道作战与地面作战相结合的方法,方能减少伤亡与保证胜利”。毛泽东设想:如果采用这种方法,东北野战军有了大约4个或5个纵队及7个独立师使用于攻城方面,也就够了。(2)应以“不少于五个纵队(最好是六个纵队)在沈阳长春间援敌必经的道路上,构筑必要强固阵地,先行远距离的阻击作战,借以消耗和顿挫援敌,并有能力歼灭援敌一部或大部,方能保障长春的胜利”。(3)视战役发展“酌量调节攻城与打援两方面的兵力”。(4)在进行攻城打援的同时,要“完成进一步在承德、张家口、大同地区作战,或在冀东、锦州区域作战所必需的粮食、弹药、被服、新兵等项补给的道路运输准备工作”。

6月5日,东北野战军首长颁发《围困长春的办法》五条,开始对长春实行军事包围和经济封锁,并拟定了两个月的攻城训练计划,准备8月中旬正式攻击长春。但围城一个多月后,林彪又于7月20日和22日两次致电军委,认为依我军现有条件,攻取长春需要4倍于敌的兵力才有把握,而现时能用于攻长春者,最多只能有7个纵队另5个独立师,即3倍于守军。以这样的兵力攻城,很可能出现像1947年夏季攻势中攻四平城那样部队突入市区后,既无力全歼守军,又无力打援的僵局,被迫撤出战斗,因而带有很大的勉强性和冒险性。林彪建议:“我军仍以南下作战为好,不宜勉强的和被动的攻长春。”在这两份电报中,林彪还提到了南下作战的种种有利条件,其中包括南线敌人兵力比较薄弱,以及我军主力南下后,“必然引起长、沈敌人撤退,达到解放东北的可能”。7月22日23时,毛泽东复电批准了林彪以主力南下作战的建议,并指出:“在你们准备攻击长春期间,我们即告知你们,不要将南进作战的困难条件说得太多太死,以致在精神上将自己限制起来,失去主动性。现在你们已经将注意力移到向南作战方面,研究南面的敌情、地形、粮食等项情况,看出其种种有利的条件,这是很好的和很必要的。”

至此,对冬季攻势结束后东北野战军究竟应即攻长春、还是对长春久困长围尔后夺取、还是以主力南下作战问题的磋商暂告一段落。

责任编辑: 蔚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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