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60周年而编写的,《中共党史大事年表》中有关中共一大的资料中将出席中共一大的人数定论为13人。长期以来,党史研究学界对出席中共一大代表的研究颇多,涉及的范围既包括人数的问题、年龄的问题及其代表所在的地区,还有关于一大代表后来的职务问题等等。在这里我们仅就董必武为什么曾经坚持认为中共一大代表是13人的问题加以考证。
关于出席中共一大的人数问题,历来有三种说法,一种是认为有12人,不包括包惠僧。其依据是译自俄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此文写于1921年下半年,大概是某个或某几个与会者会后写给共产国际的报告。文中说“参加大会的有12名代表,他们来自7个地方,包括上海在内,两个地方各有一名代表,5个地方各有两名代表”。我们应当承认,在目前尚未发现“一大”的中文原始材料的情况下,在证实一大出席人数的问题上它是第一手的、权威的。董必武在鉴定此文后就曾指出“这个文件虽非中文原本,在未发现其他中文文字记载以前,我认为是比较可靠的材料”。第二种说法是认为有13人,包括包惠僧。其依据就是陈潭秋在1936年所写的《回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包惠僧《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会议前后的回忆》和尼姆威尔斯著的《中国共产党人》中记载董必武在1937年的回忆中也曾说过有13个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第三种说法就是认为有13人参加,但包惠僧是列席代表。其依据有李达1957年3月《关于包惠僧的代表问题复中国革命博物院信》,和刘仁静1979年4月接待《邵维正访问的回忆》。从上述的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到关于中共一大代表人数的争论焦点就在于包惠僧的代表资格问题上。经过考证我们认为包惠僧是出席中共一大的代表,他是受陈独秀指派出席这次会议的。这与董必武曾经坚持认为中共一大代表是13人的说法一致。但是,在1971年董必武又提出“一大”代表是12人,包惠僧是“列席”的,“不是代表”的说法。为什么董必武会出现前后不一的说法,这与当时某种特定的社会政治背景是分不开的。董必武关于包惠僧不是正式代表的回忆是发生在解放后的,在这段时期中包括毛泽东回忆在内大多数人都赞成出席“一大”代表的12人说法。而且加上包惠僧又曾经脱党的情况,所以,董必武在一个时期内把包惠僧排除在正式代表之外,是可以理解的。总的来说,董必武曾经坚持认为中共一大代表是13人的说法是有据可依的,后来回忆发生的变化也是可以理解的。这样关于中共一大代表人数的问题也有了较为科学的表述,那就是在《中共党史大事年表》中的提法:出席代表大会的各地共产主义小组推举的代表12人,他们是毛泽东、何叔衡、董必武、陈潭秋、王尽美、邓恩铭、李达、李汉俊、张国焘、刘仁静、陈公博、周佛海,参加大会的还有陈独秀指派的代表包惠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