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 辉煌十年:统筹区域发展成效显著

中部崛起战略实施以来,中部地区各项事业发展迅速。2005—2010年,中部地区GDP年均增幅达15.3%,超过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人均GDP年均增幅超过13.5%,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2010年,中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于东部和西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居全国首位;2005—2010年,中部地区进出口商品总额年平均增长31.5%,同期各省对外贸易年均增速大大高于同期全省生产总值增速;2009年,中部六省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分别为47%、21%、32%,第一产业从业人员降到50%以内,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2010年中部六省60%的参保对象纳入医疗保险。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方面,地级以上城市社区卫生覆盖城市市民比例达到95.32%,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四)实施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战略,东部地区创新发展成效显著

2006年3月,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正式提出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战略。指出:东部地区要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率先发展和改革中带动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2012年3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发挥东部地区对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在改革开放中先行先试,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自主创新中走在全国前列。”

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战略实施以来,东部地区肩负使命,经历了一场发展方式的深刻转变和创新。2008年分省份单位GDP能耗从低向高排,前3名依次是北京、广东、浙江,东部10省市单位GDP能耗为0.9255吨标准煤/万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02吨标准煤/万元,切实转变了经济发展方式。2010年,东部地区高技术产业R&D经费投入规模占全国的84%,远高于中西部地区;高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国的在比重达85.3%,几乎是中西部地区的6倍,大力提高了自主创新能力。2009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加权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1.9%、11.1%、12.9%和11.7%,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57.6%、17.0%、17.4%和8.0%,东部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在全国前列,保持了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二、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

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2006年3月,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2007年12月,中共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加强国土规划,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政策,调整经济布局”。2010年6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年12月,国务院将这份规划印发全国各省份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求全面做好《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这标志着中国首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诞生,也标志着主体功能区战略正式形成。这一规划确立了未来国土开发主要目标和战略格局;明确了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六个新理念和五项新原则;提出了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以及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主体功能区战略将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战略选择和必然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 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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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苏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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